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推进完善我国校园食品领域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北京食品学会标准化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根据《北京食品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征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共同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一、重点项目#
2025年标委会团体标准立项重点聚焦以下五个方面:
(一)校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二)高等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规范系列课程团体标准,聚焦食品专业领域,例如食品感官评定、食品分析与检测等课程。
(三)校园食品安全类实验室/实训室管理规范。
(四)围绕高校教师相关课题研究、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填补标准空白,满足相关需求。
围绕校园活动开展管理方向,制定相关团体标准,例如:校园XXX活动指引/校园XXX活动管理规范。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重视标准化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等。起草人应熟悉校园食品领域服务保障、课程建设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权利和义务 #
(一)享有权利
1、在标准前言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企业名称;
2、在标准前言主要起草人中列入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 1 人);
3、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该标准修订的权利;
4、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对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起草工作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二)承担义务
1、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应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3、参编单位应为标准起草工作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用于标准起草工作中所需的调研走访、验证实验、工作会议等。
四、参与原则#
标准牵头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制定,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请有意参与起草的单位请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登记表(附件 1),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单位盖章后,将加盖公章的“参编单位登记表”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秘书处。北京食品学会标委会将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参编单位。如所列标准项目不能满足相关单位的需求,可填写“团体标准立项建议表”(附件 2),并以邮件方式反馈至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
孔老师:18654891602(微信同号)
王老师:13533652584(微信同号)
徐老师:18153515629(微信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