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组织与赛制
1.组织机构调整
大赛升级后主办单位不变,组委会仍由教育部等 35 个部门组成,但进一步健全了专门组织机构。新设立裁判委员会,将原来的监督仲裁委员会分设为仲裁委员会、纪律监督委员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成立赛区组委会、执委会等相关机构,负责省级及以下赛事组织实施及总决赛相应阶段承办工作。
2.赛事体系升级
由原来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校赛、省赛、国赛三级赛制,升级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其中总决赛分争夺赛、排位赛、冠军总决赛三个阶段。
在总决赛环节扩大国际参赛队伍,吸引世界职业学校学生广泛参与。
二、比赛项目与规则
1.赛道设置改革
大赛设置赛项改为设置赛道,共设置 42 个赛道。这一改变淡化了赛项与具体专业的一一对应关系,注重考查不同专业学生基于技能操作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引导职业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能力培养。
赛道设置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结合多种因素,充分考虑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等实际需求。
2.晋级规则明确
校级初赛由职业学校自行组织,省级复赛、总决赛参赛选手由前一级赛事选拔产生。总决赛阶段,争夺赛各小组第 1 名进入排位赛,排位赛各小组第 1 名进入冠军总决赛。
3.评分规则更新
由原来各赛项根据规程和赛题独立设置评分标准,升级为不同赛道采用统一的评分要素,按权重从技能水平 (60%)、职业素养 (10%)、应用价值 (10%)、团队合作 (10%)、创新创意 (10%) 五个方面对参赛队伍进行整体评价。
三、参赛要求细化
1.参赛对象范围扩大
中职组、高职组参赛选手为职业学校 (含港澳台)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 3 年内毕业生(毕业生须为企业职工,以报名时间为准)。国际组参赛选手须为国外职业教育和培训单位相关专业在籍学生或受训者 (含在华学习人员),可根据所在国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要求。
2.组队及人员要求规范
每支参赛队伍不超过 4 人。中职组、高职组参赛队伍以学校为单位组队,不得跨校组队;国际参赛队伍由一所国外职业学校牵头,可跨国跨校组队,中国籍选手不超过 1 人。
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国内参赛队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国际参赛队伍指导教师由牵头学校选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总领队 1 人,各参赛学校确定领队 1 人,且对领队资格有要求。
四、评审与奖惩制度完善
1.评审过程更科学
现场比赛评分裁判人数根据不同阶段有所不同,且采用不同的打分规则(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求和)统计得分并当场公布结果。
比赛中若出现同分情况,按评分要素依次区分名次。争夺赛国际组作品提交有详细要求,且评审分组进行,评审裁判依据评分要素独立评分。
2.奖项设置调整
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奖项由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设置。争夺赛设置金奖 (10%)、银奖 (15%)、铜奖 (25%),冠军总决赛设置冠军 1 名、亚军 2 名、季军 2 名,同时大赛组委会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组织奖。
3.违规惩处明确
对参赛队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领队)和大赛工作人员(裁判、仲裁、纪律监督员等)的违规违纪行为都有明确的惩处措施,如参赛选手作弊将被警告、停止比赛、取消成绩等,工作人员违规将被列入 “黑名单” 等。